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)的规定,按照北京市体育局的有关要求,经密云区体育局审核,将授予曹馨月等7人二级运动员称号,现予以公示,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公示期后如无异议,自动生效。具体名单如下:
1、摔跤
曹馨月
2、田径
李兆兴、李宇辉、李佳奇、何程森
3、自行车
王子辰、王源浩
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、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密云区体育局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。
举报电话:538996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