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皮肤起着拱卫人身的作用,没有皮肤的人是无法生存的。在中国历史上,有人觉得杀了有罪者或敌对方还不过瘾,就采用剥人皮的方式。可以想见,一个人被剥人皮是如何的痛苦。因此,有人认为,在诸多酷刑中,凌迟是最残酷的,而剥皮之刑仅次于凌迟。
1.剥人面皮
在明代以前,涉及剥皮的酷刑中,以剥人面皮居多。如据崔鸿的《二十六国春秋》载,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。吴亡之后,孙皓降晋,有一天,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,孙皓在旁边观战,王济问孙皓:“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、刖人足,有这回事吗?”孙皓回答说:“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,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。”这时,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,两只脚伸到晋武帝坐的一边去了,他听了孙皓的话,立即把腿缩回来。
孙皓
另据《晋书·苻生载记》,十六国时期,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,让他们唱歌跳舞,借以观赏取乐。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。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,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,先剥下他们的面皮,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。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,经常剥人面皮,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。
2.人皮咒
在元朝时,已有把整张人皮剥下来的酷刑。元朝初年,忽必烈在巩固了帝位后,重用阿合马,把国家的财政大权都交给了他,但是阿合马贪赃枉法,横征暴敛,搞得民怨沸腾,在这种情况下,有个叫王著的人刺杀了阿合马。忽必烈在了解了事件的真相后,没有追究王著的责任,而且下令籍没阿合马的家产。
忽必烈
据载,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,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,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。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,引柱说,这是诅咒时用的,把它放在神座上,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。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、王台判共四人,剥皮示众。对人皮作整体剥落的事件主要发生在明朝,无论是明朝的开国之主朱元璋,还是明朝的末代皇帝,以至明朝的一些贪官酷吏、起义领袖,都曾剥过人皮。对此,鲁迅先生在《且介亭杂文》中有很精辟而幽默的概括:“大明一朝,以剥皮始,以剥皮终,可谓始终不变;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,还偶然可以听到‘剥皮揎草’的话,那皇泽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。”下面对大明朝的剥皮酷刑分加描述。
3.朱元璋“剥皮揎草"
朱元璋起于草寇,又是在与元朝统治的残酷搏杀中过来的,这样使他一方面了解民间疾苦,嫉恶如仇,一方面又对罪犯或敌对者残酷少恩。朱元璋在开国之初,就以“剥皮揎草”的方式对付贪官污吏。
朱元璋
赵翼(廿二史札记》卷三十三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,若有官员贪污暴虐,准许百姓赴京诉冤。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,就要处以死刑,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,并且剥下他的皮,皮里填上草,把这“人皮革袋”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,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,起警戒作用。府州县衙附近,都要设立一座厅堂,祭礼土地神,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就在这里执行,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“皮场庙”。另据皇甫录《皇明纪略》洪武年间,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,一般都不用斩首,而是凌迟或者剥皮。又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》卷六载,朱元璋的宫禁甚严,太监如果有娶妻者,也要处以剥皮之刑:“太祖驭内官极严,凡椽人娶妻看,有剥皮之刑。”欧阳直的《蜀乱》中记述明初开国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,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。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,蜀王朱椿就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。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,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,穿着公侯的华服,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,一打听,才知道这就是蓝玉。
4.魏忠贤剥皮
魏忠贤是明末的著名太监,他贪赃枉法,权倾一时,在他擅政时,贪酷无比,也许是出于阉人的阴毒之心,他常常对人采取剥皮的手段。据《明史·魏忠贤传》,当时,“民间偶语,或触忠贤,辄被擒戮,甚至剥皮划舌,所杀不可胜数。”而且,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。
魏忠贤
在夏允彝的《幸存录》中有这样一则记载,有一天,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,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,不久肯定会倒台。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,有的感到害怕,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,不然会招来灾祸。那人大声说:“魏忠贤虽然专横,他总不能把我剥皮,我怕什么!”当天夜里,众人都在熟睡,忽然门被推开,闯进来几个人,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,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。不一会,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,带到一处衙门,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,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,堂上高坐着一位衣装鲜丽的显官,正是魏忠贤。魏忠贤对四个人说:“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,今天不妨试一试。”就命令手下人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,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,用锤子敲打,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,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。那四个人吓得半死,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百两银子压惊,把他们放走了。
5.张献忠活剥人皮
张献忠是明末的起义领袖,在与明朝统治的周旋和搏杀中,养成了他刚愎自用、残酷无情的性格。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,而且大都是活剥。据王朝《甲申朝事小记·张献忠记》,剥皮时,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,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,然后把皮肤向两侧撕裂,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扶连在一起,左右张开,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。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。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,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。另有一本《纪事略>,也记述了张献忠对一个不忠于他的知识分子进行剥皮的事。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,本是崇祯十年(1637)进士,崇祯十六年(1643)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,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暂时表示降顺,被授予官职,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。张献忠想杀他,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。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,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,不知祷告些什么,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,不说一句话,过节时给祖宗烧纸后,记帐单下只写乙酉字样,不书大顺年号,等等。张献忠听到“不书大顺年号”这一句,勃然大怒,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,推出朝门,活活剥皮,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,晓谕四方。龚完敬的弟弟完淳、完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口同日处死。
张献忠
孙可望是张献忠的部将,他是个反复无常的人,他先是降前明,被封为秦王,后又降清,被封为义王。他的性格有许多与张献忠相似处,而孙可望的活剥人皮,也与张献忠如出一辙。据《明末纪事补遗》载,永历六年(即顺治九年,1652),孙可望杀了陈邦传,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。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“擅杀勋将,无人臣礼”,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,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。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,就向孙可望报告,孙可望大怒,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。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,绑在朝门外,又准备了一筐石灰,一捆稻草,放在他面前。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,一个人告诉他:“这是揎你的草。”李如月叱骂道:“瞎眼的奴才!这草棵棵都是文章、节节都是忠肠!”不一会,张应科站在右边角门台阶上,传达孙可望的旨意,喝令李如月跪下,李如月又骂道:“我是朝廷命官,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?”于是步行到中门,向永历帝居住的内宫行跪拜礼。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,按倒在地上,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,直到臀部,李如月骂道:“死得快活,浑身清凉!”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。,剥皮剥到四肢时,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,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,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,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,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,李如月才死去。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,用线缝好,中间塞满草,送到北城门通衢阁上悬挂起来。
明代参与剥皮的皇帝和大臣还有很多,如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,赶走了侄子建文皇帝,占了南京,对忠于建文帝的朝臣进行了残酷镇压,景清和胡闰都是被剥了皮的。据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十八“壬午殉难”,景清刺杀朱棣未遂,被捕后骂不绝口,朱棣命令剥下他的皮,“草椟之,械系长安门”。胡闰是被缢杀的,然后用灰蠡水侵脱他的皮,剥下来,揎上草,悬挂在武功坊示众。明武宗正德七年(1512),赵锩(即赵疯子)谋反,兵败被俘,同时起事的陈翰、贾勉儿、庞文宣、郭汉、宋禄、孙玉、朱仓、孙隆、张富、李隆、孙虎等共三十七人也先后被俘,一齐带到京师午门,武宗朱厚照下令把他们全部处死,并将为首的六人剥皮。
当时法司官员启奏说对剥皮之刑曾有祖训让禁止,正德皇帝不听,又下令把剥下来的六人的皮制作成马鞍镫,他有时出行,就骑坐这备有人皮鞍的马。对此,《万历野获编》有这样的记述:
武宗朝剥流贼皮以饰马镫,出入必乘踏之。诔者以太祖有成禁为言,而上不顾也。太祖开国时,亦有赃官剥皮囊草之令,遭此刑者,即于所治之地,留贮其皮。以示继至之官。闻今郡县库中尚有之。而内官娶妇者亦用此刑。末年悉除此等严法,且训戒后圣,其词危切况臣下乎。
另据朱国桢《涌幢小品》卷四载,嘉靖年间,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,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处死,把他的皮剥下来蒙作鼓面,叫“人皮鼓”。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,后世不少人都见过它。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,据说,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,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。在俞樾的《茶香室四钞>中,也说到明初永乐时,韩观任两广提督,杀人成性,曾剥人皮作成坐褥,这人皮剥得非常完整,耳目口鼻俱全,把它铺在坐椅上,人正好在椅背上,头发披散在椅后,韩观升帐就坐着这人皮褥,以示威严。